中药治病,正确的服用方法是保证疗效的前提。清代名医徐大椿云:“方虽中病,而服之不得其法,则非特无功,而反有害。”
然而,有一些肿瘤患者按照医嘱煎好中药服用后,感觉没什么效果,便怀疑要么是医生医术有限,要么怀疑药材不地道。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:服药期间,没有忌口呢?中药服法中的忌口是一项重要内容,即服用中药时饮食方面的禁忌。

(图片来源于摄图网,侵删)
阻碍药物吸收的食物
《本草经集注·序录》载:“服药不可多食肥猪、犬肉、肥羹、鱼鲙腥臊。”《千金要方·服饵》载:“凡饵汤药,其粥、食、肉、菜皆须大熟。熟即易消,与药相宜;若生则难消,复损药力。”
油腻、肥厚、生硬的食物,不易消化,阻碍药物吸收,无论服用何种药物,都应避免,这属于服药忌口的一般通则。
改变药物药性的食物
某些食物会改变某些药物的药性,降低药物的疗效。
服用滋补中药时,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;服用活血化瘀药时,忌食蚕豆、鱼、酸冷食物;
服用温里药时,不宜食生冷瓜果等;
服用清热药时,忌服烟、酒、薤、姜、花椒、胡椒等辛辣之物;
服用化湿药物时,忌食生冷瓜果、饴糖、糯米、猪肉等。

会加剧病情的食物
中医认为,有一类食物称“发物”,容易诱发某些疾病或加重已发疾病。
如蘑菇、香菇等,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升阳,触发肝阳头痛、肝风眩晕等宿疾;
海鲜类大多咸寒而腥,如带鱼、黄鱼、鲳鱼、蚌肉、虾、螃蟹等水产品,对于体质过敏者,易诱发过敏性疾病,如哮喘、荨麻疹症;
发物易引起发热、发疮、上火、动风、生痰、胀气以及诱发痼疾等,常见的发物有羊肉、猪蹄、鹅肉、牛肉、海鲜、香菜、韭菜等。治疗皮肤疮疡肿毒,禁食发物。
和药物同用后导致病变的食物
有些食物和药物同用后会导致其它病变或不良后果。
如《东医宝鉴》载:“服地黄、何首乌,人食萝卜则能耗诸血,令人发早白。”意思是服用地黄、何首乌时,食用萝卜,则会耗诸血,使人头发早白。
总之,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,忌口也不能忽视“辨证论忌”。
如疾病属寒证,症见体质虚寒,大便溏薄,胃痛喜热,四肢发冷等,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,如西瓜、雪梨、香蕉;热证见面目赤红、发热、痔疮下血、心烦失眠者,忌食生姜、辣椒、大蒜、油炸食品等。










成都普济中医药研究院中医门诊部创立于2012年,雄踞于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0号附12号,是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集临床、科研、预防、康复于一体,以中医诊疗为特色的医疗单位,普济自成立以来,一直秉承“普济医道,大医精诚”的中医情怀,传承和发扬了具有900余年历史的《普济本事方》医道以及600余年历史的《普济方》精神,精研肿瘤古方,专治各种良恶性肿瘤疾病...

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4604号